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2021年枣庄地区能效公共服务数据信息采集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的委托,对“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2021年枣庄地区能效公共服务数据信息采集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
二、项目内容:完成枣庄地区47户三星级以上企业客户实施能效公共服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能效公共服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开展现场能效公共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等 。
2.2现场能效公共服务数据信息采集的实施阶段工作,包括:
(1)了解记录能效公共服务项目能源管理实施情况。
(2)开展能效公共服务项目的能源计量管理与配置、能源统计、能耗指标计算、能耗指标变化因素。
(3)开展能效公共服务项目的能源利用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的检验、核查。
(4)测试能效公共服务项目的主要耗能设备(系统)运行效率。
(5)出具能效公共服务数据采集报告。
本项目的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采购服务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3.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3.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2被责令停业的;
3.9.3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3.9.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9.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9.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10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四、报名及
4.2
五、
招标
代理机构: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