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精神病院保安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毕节市精神病院的委托,对其毕节市精神病院采购保安保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1 项目名称: 毕节市精神病院采购保安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1.2 项目
1.5 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7.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7.2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7.3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1.7.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1.7.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格式自拟)
1.7.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⑴中小企业声明函;⑵需在响应文件 “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行业类型。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1.8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金额、开户行等:
1.8.1 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4月11日08:30时至2022年4月13日17:00时规定的时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 1.8.2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递交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8.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1.8.4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8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2年4月14日 14时00分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 (4) 户名: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