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
减温减压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2-06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减温减压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减温减压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2.2 规模:一期2×350MW,二期2×680MW。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用设备。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
2.4 标段划分: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减温减压装置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主要包含#2、#4机组热再抽汽管道减温减压器共2台。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相关行业及国家标准,并提供保证减温减压器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2.7 交货期:所有设备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天,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元件组合装置;
发证日期在2019年6月1日之前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元件组合装置B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2项F91材质的减温减压装置供货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