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弥勒某部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除湿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WH-530100-2022-0083-0101
2.2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除湿机采购项目采购,类目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1
除湿机
除湿量:63.4Kg/h
制冷量:79.2KW
辅助电加热器:
不锈钢翅片式电加热器
电加热量:12KW
冷凝器水流量:6.3m3/h
机内助力:350Pa
制冷剂代号:R22
制冷剂充注量:1*100Kg
制冷功率:22.85KW
最大功率:48KW
最大运行电流:67.7A
电源:3N-380V 50HZ
台
2
说明:以上产品信息参数不限定或指定特定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商标或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原产地、生产商等,仅参照或相当于,建议所供产品性能参数等于或优于以上商品。
2.3交货
2.4交货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6质保期:贰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资金已落实。
2.8采购预算:¥8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报价采用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设备采购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相关税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企业,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采购的内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
4.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4.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19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7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 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
(4)授权投标代表须携带其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
六、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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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