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现对南京邮区中心局平刷处理业务外包进行采购。采购内容:邮件处理中心平刷进、出、转分拣封发作业,班次作业时间:白班8:00-作业结束,夜班20:00-作业结束,约8小时/班次。
1.2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130万元/年
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业务量区间(月日均班次) |
投标限价(元/件) |
业务量≤51500 |
0.068 |
51500<业务量≤61800 |
0.067 |
业务量>61800 |
0.066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 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如:代理公司的母公司或与其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代理进口设备的外贸代理公司等)。
(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法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在与业主(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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