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CQC2202HG0203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程启 (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QC2202HG02031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有机热载体、轻油、重油密度测定仪、库仑法水分测定仪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有机热载体、轻油、重油密度测定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 |
198,000.00 |
1-2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库仑法水分测定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 |
198,000.00 |
1-3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自动电位滴定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 |
198,000.00 |
1-4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热流计法导热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完成送货、安装。
合同包2(实验室专用超低温冰箱、多功能低维材料转移系统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20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实验室专用超低温冰箱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12,000.00 |
|
2-2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多功能低维材料转移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
2-3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闭口闪点自动测定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 |
45,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送货、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3)合同包1(有机热载体、轻油、重油密度测定仪、库仑法水分测定仪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合同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实验室专用超低温冰箱、多功能低维材料转移系统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已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
三、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5月10日09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子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子包应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经批准子包1:有机热载体、轻油、重油密度测定仪、库仑法水分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热流计法导热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子包1属于“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子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本公告附件如下:
1.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2.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
广州程启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