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4220413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生态墓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生态墓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2]17号) 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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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承包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费由发包人按照约定的设计费支付方式支付给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费由发包人按照约定的工程施工费支付方式支付给施工单位;(4)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出具等额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 (1)投标人拟派
3.3 投标人须 具有法人资格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 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4 投标人及拟派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 ( 1 ) 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 ; ( 2 )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 具备 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不得为退休人员 ; ( 3 ) 施工 ( 4 ) 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 不得为退休人员 ; 注:园林绿化 类 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职称评审表; ( 5 )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工程 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 7 ) 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2022 年 1 月 - - 2022 年 3 月) ( 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3.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须承担过 类似工程业绩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 身份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900 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 绿化 工程总承包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 中标 通知书 , 三 者缺一不可; 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 业绩证明材料的金额以 合同 金额为准 ; 提供的 证明 材料 必须 反映出 相关数据 和 内容, 否则 视为 未提供 。 ( B)设计业绩要求: 以 设计 项目 负责人 身份 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 9 00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绿化 工程 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 业绩 时间以 合同 签订 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的金额以 合同 中的金额为准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 单项 工程 造价 ”的,需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 “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 “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需加盖该业绩建设单位公章)” , 否则视为未提供 。 ( C)施工业绩要求: 以 施工 项目 负责人 身份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9 00 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绿化 工程 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 中标通知书 , 三 者缺一不可; 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的金额以 合同 金额为准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有效期自 20 19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 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9 00 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 绿化 工程总承包业绩 ;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 中标通知书 , 三 者缺一不可; 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的金额以 合同 金额为准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B)设计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 9 00 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绿化 工程设计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 业绩 时间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的金额以 合同 中的金额为准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能体现“ 单项工程造价 ”的,需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 “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 “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需加盖该业绩建设单位公章)” , 否则视为未提供 。 ( C)施工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9 00 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 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 中标通知书 , 三 者缺一不可; 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的金额以 合同 金额为准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有效期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 6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 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 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 4 (6)、3. 4 (7)、3. 6 、3. 7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 诚信 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一家施工单位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4月 14日17 时 30分至 2022年 4月 19日17 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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