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20111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剩余污泥泵,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三分局芦溪河总承包部施工使用。采购设备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工程和芦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两个子项目,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二河村,紧邻芦溪河污水处理厂东侧,设计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建设形式为全地下式。芦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芦溪河自成简快速至成渝客运专线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为7.27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整治、景观绿化、防洪通道及附属设施、污水管等。
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预处理采用“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 组合工艺,预处理加强工艺为水解酸化工艺,污水生化处理采用多段多级AO工艺,链条刮泥机采用矩形周进周出沉淀池,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氧化”的三级深度处理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次氯酸钠”组合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离心浓缩脱水+低温干化”组合工艺,脱水至含水率≤60%后外运;除臭工艺采用“全过程除臭+生物除臭”组合工艺。
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入芦溪河作为景观补水用途,出水水质应按照景观水标准执行,同时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2019)要求。
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市杂用水(城市景观绿化用水及市政道路冲洗用途)部分出水,水质同时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18920-2002)要求。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芦溪河水环境整治总承包部污水二厂地下厂房所需剩余污泥泵。
2.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剩余污泥泵(凸轮泵) | Q=95m³/h,H=12.0m,N=11kw,铸铁 | 2台 | 1用1台,进口品牌 |
说明:1、报价中的综合交货价包含了供方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备材料原价、包装费、装车卸车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运输保险费、仓储及保管费(不含交货后保管费)、海关进口从属费、商检费、设备检验费、技术服务费用、计量仪器仪表校验、供应商派驻项目现场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一定程度的风险费,及其他可能发生费用。 2、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分项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
2.4.交货期:2022年5月10日前到货。(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
2.5.交货 2.6.技术要求: 2.6.1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2.6.2质保期为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满24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2.6.3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剩余污泥泵设备采购技术要求、水解酸化池工艺图纸。 2.6.4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送货单、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与材料有关的其它资料。制造厂(商)所在国有关部门出具的原产地证明(进口设备提供)、海关清关文件(进口设备提供);检疫证明(进口设备提供)。 2.7.售后服务及其它优惠条件:请供应商明确具体售后服务措施,及质保范围。 2.8.付款方式: 2.8.1预付款 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需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和收款收据)。 2.8.2进度款:设备通过开箱检验验收后28天内,将该批次设备的全部预付款转为进度款(同时返还预付款保函),同时支付该批次相应设备价的50%。 2.8.3验收款:设备通过试运行验收合格后28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2.8.4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无质量缺陷的,28天内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5%(无息)。 2.8.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支付。 2.9 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1万元。 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无须提供账号。 2.10验收方式:交货现场由项目部专职人员进行验收,合同双方、监理人、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并共同签署《设备开箱检验、验收单》,在《设备开箱检验、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的数量作为结算量。 2.1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开函机构应为中国国有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国家中心城市与计划单列市地方性商业银行) 履约担保的金额:保证金2万元或银行保函4万元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按合同签约买方要求提交或开具。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有5年以上(含5年)该类产品生产或供货业绩,并提供中国境内用户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在国内至少具有1份城市污水处理厂应用业绩,供应商需提供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 3.4、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通发票(一票制)。 3.5、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4月26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 )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 )下载询比价文件。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4月28日17: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 (2)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 3、报价人资格条件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5、报价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