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2022-2024厂区卫生保洁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1-21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2022-2024厂区卫生保洁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煤气化发电 和华能临港燃气热电 是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先后控股建设的两个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进行管理。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人与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分别签署合同。
服务范围:包括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生产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地沟、电缆盖板、阀门牌、警示牌、防汛沙箱、运转设备基座、静设备表面、管道外表面等除运转设备以外所有部位、厂区内道路的卫生保洁。现场人员IGCC为16人,临港燃机为8人,合计24人。
工期:本合同按两年期限执行,若招标方每年对投标方评价为不合格将终止合同,若评价合格则继续执行合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2022-2024厂区卫生保洁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视为无效业绩,并提供1份及以上合同履行情况的优秀评价证明。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