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
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2-2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装机总容量为594MW,拟布置54台11.0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开关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0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开关站,新建220kV勒门二陆上开关站至勒门I陆上开关站1回220kV电缆,在勒门I陆上开关站汇集后打捆通过2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疏港。
2.2招标范围:此次招标为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陆上开关站施工、海上升压站建造及海上施工吊装、海缆敷设、风机基础施工以及风机安装、调试等全过程提供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需求按照招标范围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总人员不少于6人,含海工、机务、电气一次、土建、安全、特种设备管理,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2.4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
2.5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招标的项目通过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由于招标人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的专业应包含电力(新能源)专业。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或5个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工程咨询方面的服务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页、合同服务范围等信息。
3.2.3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