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20661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董决[2022]3号文和鄂烟工[2022]18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 1.2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20661 1.3采购内容:投标人须负责完成本次所需的购置研发及质量检测设备(化学分析类)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接线、上电、调试、软件安装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预计年度采购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含税,万元/套)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有机+无机) 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有机):用于分析实验过程中的有机液体样品配制,液体样品稀释,标准曲线配制,混标配制等。 1套 29 1 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无机):用于分析实验过程中的无机液体样品配制,满足各种液态样品的稀释、转移、定容,具备分液功能,同时满足标准溶液的配制。 1套 29 2 高效液相色谱仪 高效液相色谱仪:用于定量分析烟叶原料、烟用材料、烟用添加剂等样品中不易挥发有机物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具备分析具有紫外吸收和不具有紫外吸收物质的两种检测器。 1套 105 1 3 气相离子迁移谱 气相离子迁移谱 1套 200 1 4 气相类分析仪器 气相色谱仪 2套 53 1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检测烟用包装印刷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具有优异的定性定量分析能力。 1套 155.8 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 1套 106 合计 677.8 / 以上采购数量为1年预估数量。 1.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该期限内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下达订单,中标人不得拒绝,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在订单下达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影响) 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免费质保期:设备质保期至少一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以招标人验收报告为准)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货物的部件有潜在缺陷和其他质量问题,中标人须负责免费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交货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总部及各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 签订采购合同。 1.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工艺、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1.9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个或者单个标包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多投多中。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如为设备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设备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8:30时至2022年5月6日16: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其他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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