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信息平台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J2022-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信息平台升级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升级采购包括云主机、关系型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和分析型数据库等,新购服务组件包括函数计算、物联网平台等、云平台备份系统、云平台基础组件扩容以及采购云平台硬件、大数据处理平台硬件、专卖执法平台硬件等。
2.2标段划分: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信息平台升级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信息平台升级采购项目-软件产品与实施服务采购,建设周期为30天(从合同生效起至产品部署实施上线);
标段二: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信息平台升级采购项目-硬件产品与实施服务采购,建设周期为40天(从合同生效起至产品部署实施上线)。
2.3招标范围: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交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近三年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无行贿记录;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上没有失信名单信息;近一年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上不良行为记录,如经查实存在以上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65天内,下同)。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省烟草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招标人可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投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发售时间:2022年4 月 26 日至 4 月 30 日(09:00—12:00,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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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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