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6日
湘潭市中心医院购置二氧化碳激光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潭市财采计(2022)0018号,委托代理编号:0623-2271N140202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
01 |
湘潭市中心医院购置 二氧化碳激光项目 |
1套 |
1600000元 |
216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01
|
湘潭市中心医院购置二氧化碳激光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1、质保期:壹年。 2、供货期:60天。 3、响应时间:4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修复。 |
1、交付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所有货物应在60天内交货到位。 2、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在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 3、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5%,剩余的5%质保期后支付。 |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
是 |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网站分项查询及下载的信用信息档案、“中国 ”( /)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0、其他说明。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签署盖章完整,一式两份,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07 日17时00分 地点为 (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6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前在湘潭市 网站(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至湘潭市 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详见此网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