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2023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第二分局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多功能履带钻机。本次采购设备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方式采用项目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柴厂沟上游柴厂村,主要以基岩边坡为主,未见较大规模的不利结构面组合,自然边坡整体稳定性较好。本项目主要钻孔施工涉及边坡锚杆、排水孔、锚筋束及少量锚索。
边坡情况:多功能履带钻机用于河北省易县抽水蓄能电站下库进出水口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场内交通道路主要为业主提供的永久道路和临时开挖道路,作业面附近有平整的场地,可提供存放设备(露天存放),预计5月下旬进行边坡支护施工。
2、招标范围:设备费、运杂费、随机配件及工具费、资料费、培训费、组装调试费、税金、保险等一切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多功能履带钻机 | 纯柴动或混合动力,水平举高≥4.5m,桅杆旋转角度360度,爬坡能力≥20°。最大钻孔深度及孔径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锚杆钻孔,孔深≥9m,孔径≤75mm;②锚索施工,孔深≥35m,孔径≥130mm。 | 台 | 1 | 详细内容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
合计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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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2年6月10日前送达,(如能提前交货,请注明交货时间)卖方按买方需求时间
5、交货
6、质量要求:产品设计及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严禁翻新,动力系统、行走系统、操作系统、动力头、桅杆、夹持器、除尘装置等主要部件采用知名品牌。
设备整机质量保质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保期内,凡由于设备设计、制造或材质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故障,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由乙方统一处理;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能彻底排除故障,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质保期内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质量保证金抵扣。
7、设备采购价格:投标设备的报价为到河北省易县抽水蓄能电站下库进出水库口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运杂费、随机配件及工具费、资料费、培训费、组装调试费、税金、保险等一切服务)。
8、付款方式
8.1买方在卖方备货前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卖方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买方支付35%货款,设备运行三个月后无问题,买方再支付30%货款,剩余 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期 12个月。
8.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现金转账或承兑汇票支付,电建融信,采用承兑汇票支付的,在承兑汇票有限期内,如卖方提前贴现,所产生的承兑利息买方不予承担。
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筹、分局垫付或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等。
8.3卖方应确认由买方选定的上述付款方式付款,同时确认以此作为货款支付依据,卖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多功能履带钻机生产相关资质证明。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伍百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同时,必须取得制造企业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招标钻机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壹佰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