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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与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与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与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约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环境提升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金额:本标段施工招标金额约225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2.8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复印件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原件备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备查。

(7)投标人需提供以下相关业绩:

水土保持与环境提升工程: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指具有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水土保持与环境提升类施工项目业绩(详见评标办法),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且投标人拟提供的业绩须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没有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 交易网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 /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 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止在 交易网( /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由拟派建造师担任)将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高安市 四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 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本次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水土保持与环境提升类工程。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4中标单位的

7.5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 【 2018 】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6农民工工资管理按照《关于印发高安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高府办发【2016】63号)文件规定执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同时向指定账户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5% ,工程完工后无息退回。

7.7本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详见评标办法的实质性响应评审要求。

7.8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标

7.9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10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密切关注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及网站公告。

   7.10.1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六是项目所在地及其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另有规定的情形。

(2)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 参加开评标活动的 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3)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jx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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