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石化搬迁项目电伴热装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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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陵石化搬迁项目电伴热装置招标(WZ20220516-2949-584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伴热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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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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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伴热装置\0.12kW 铠装矿物绝缘伴热 | 1.00 | 套 | 包1-电伴热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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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伴热装置\0.015kW 自调控 220V | 4.00 | 套 | 包1-电伴热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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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允许正偏离。负偏离需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否决。 3.1.8 矿物质电伴热带电缆需提供ATEX或FM系统认证,并提供认证文件复印件。 3.1.9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6个月前上推5年内标的物的销售业绩不小于100万元(业绩以增值税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对应的全额清晰发票扫描件。 3.1.10 电伴热电缆制造商应取得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覆盖范围应包括电伴热装置电缆,并具有电伴热装置系统设计、制造、供货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11 本次标的物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或品牌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产品品牌生产商的授权书或产品品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的有效的授权书。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同一个品牌同一种型号只允许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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