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9/22-QT-04)
1、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新能源 华电新疆区域2021-2022年第二批竞争性配置保障性并网项目EPC总承包框架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华电新疆区域2021-2022年第二批竞争性配置保障性并网项目EPC总承包框架招标
2.2项目规模:华电新疆发电 所属区域2021-2022年第二批竞争性配置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5个共计42万千瓦,分别为:克州乌恰10万千瓦光伏项目、喀什莎车10万千瓦光伏项目、阿克苏柯坪10万千瓦光伏项目、伊犁霍城7万千瓦光伏项目、哈密5万千瓦光伏项目。华电新疆发电 所属区域2021-2022年竞配风电项目3个,共计20万千瓦,分别为:塔城托里5万千瓦风电项目、达坂城5万千瓦风电项目、吐鲁番10万千瓦风电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光伏标段暂定120天;风电标段暂定暂定184天,开工及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4招标范围
标段一:光伏标段:华电新疆区域2022年度开工的2021-2022年第二批竞争性配置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承揽。具体内容如下:除监理项目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部分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及优化、部分设备采购、全部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生产准备等一揽子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电气一次设备预制舱、电气二次设备预制舱、SVG设备预制舱、GIS设备预制舱、站用变、接地变等由发包方提供,除上述发包方提供设备外,其余设备及材料(包含电缆、支架)按照设计施工要求由承包人供货,包括发包人认可施工设计以外必要供货。
标段二:风电标段:华电新疆区域2022年度开工的2021-2022年竞争性配置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框架项目。具体内容如下:除监理项目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部分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及优化、部分设备采购、全部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除风电机组、塔筒(含锚栓笼)、主变、箱变、电气一次设备(35kV及110kV配电装置)、电气二次设备(保护、自动化、通信等)、GIS、SVG及各类预制舱、站用及接地变为发包人提供外,其余设备及材料(包含电缆、支架)按照设计施工要求由承包人供货,包括发包人认可施工设计以外必要供货。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9/22-QT-0401 | 标段一:光伏标段 | 2000 |
CHDTDZ019/22-QT-0402 | 标段二:风电标段 | 2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光伏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3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或者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组成不应超过两家单位。
1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标段二:风电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3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或者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组成不应超过两家单位。
1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