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安徽省巢湖市
1. 招标条件
巢湖电厂2022-2024年度食堂服务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范围: 巢湖电厂位于安徽省巢湖市夏阁镇,设有一个食堂,公司现有职工400人左右,职工食堂设在生活服务区,上下两层楼,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其中一楼为操作间和包厢,二楼为就餐区,可供350人同时就餐,主要向300名左右的电厂员工及部分外来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平均每餐就餐人次在200~250人次左右。招标方提供全套厨房设备及食材,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提供食堂服务,供应职工窗口餐﹙早、午、晚﹚、运行餐、特色餐、半成品、招待桌餐、自助餐等。
服务期限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厨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
3.2.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企事业单位食堂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食堂服务业绩规模不少于100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7日9时至2022年5月23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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