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K2022-4-108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 天津市 邮区中心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估算为1273.17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 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邮区中心南楼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本次采购需求涉及标快、邮政快递包裹出口处理全部外包环节。服务内容包括邮件分拣、封发(含集包)、转运、装卸、安检以及其他相关邮件处理工作。业务量预测:业务量预测可能因市场发展及企业内外环境变化而变化,仅供参考,招标人对业务量不做承诺。集包比例下降,快递包裹及其他总包处理量减少,快递包裹及其他散件处理量增加。
2022年省际出口标准快递(航空)预估业务量475万件;快递包裹及其他邮件预估业务量6400万件;其他经转邮件包括国际总包经转,预估业务量为29.2万袋;外省经转、普服、省际出口标准快递(陆运)等比照快包处理的其他邮件,预估业务量255.5万件。
按照收寄前置集包比例30%,预估业务量如下:
环节 |
单位 |
月日均业务量预测(万) |
年业务量预测(万) |
省际出口标准快递(航空) |
件 |
1.3 |
475 |
快递包裹及其他总包处理 |
袋 |
0.26 |
95 |
快递包裹及其他 散件处理 |
件 |
12.97 |
4734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 天津市 邮区中心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 天津市 邮区中心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服务或劳务承揽等相关服务内容,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为本项目所需内容提供设备、人员及服务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2021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天津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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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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