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9/22-QT-01)
1、招标条件
华电西藏能源 项目西藏华电山南桑日白堆乡、增期乡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环水保专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由华电西藏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西藏华电山南桑日白堆乡、增期乡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环水保专题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2项目规模:西藏华电山南桑日白堆乡、增期乡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分别为520MW、350MW(本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具体装机容量,均以可研成果为准,下同),规划用地约1.3万亩和0.79万亩,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桑日县白堆乡、增期乡,海拔高度4000-4500m左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合同工作内容,项目备案后30天内完成报告审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2.4招标范围:按照《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专项报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检测、分析、评估等,进行地形测绘并提交测绘成果(升压站、汇流站等永久用地测绘比例1:500,其余1:2000);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报告并负责报告审查相关工作。
2.5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9/22-QT-0101 | 华电桑日白堆520MW、增期350MW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桑日白堆520MW、增期350MW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7.资质等级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光伏发电项目可研设计业绩(单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8.8.项目经理:拟任 9.9.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 10.10.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以下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