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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18李于路(S214 至官庄村)拓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X018李于路(S214 至官庄村)拓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2/05/19 17:23:31项目编号: 37____ ___
X018李于路(S214 至官庄村)拓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5/19 17:23:31
项目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项目名称: X018李于路(S214 至官庄村)拓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
工程地点: 店埠镇、夏格庄镇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上级财政补助及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 公路工程-路基工程-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258607900元 工程造价: 159463400元
技术等级: 一级公路 工程规模: 8.54公里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20]104号
建设单位: 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栋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364283125
招标单位: 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36428312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习远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154270228
全市统一项目编码: 2020-370285-48-01-000011 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西起X018与S214交叉口,向东延伸,终点接官庄村东侧的 X013,全长约 8.54km。道路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宽19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电缆改迁及保护、水利工程等。其中路基挖方24682lm3、填方197762 m3; 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72052m2;示警桩384根,道口标注216根,信号灯15个,护栏8895m;拆除重建中桥1座,小桥2座,拆除重建、新建桥涵86道;拆除重建2孔铸铁分水闸1座,新建2孔铸铁分水闸1座;排滂沟疏通7.8km;道路绿化8.54km;电力电缆改迁2715m;通讯光缆改迁2584m;给水管线改迁8.04km。
2.招标范围:负责提供本项目的资金;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8.54公里X018李于路(S214 至官庄村)拓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1655181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提供)
2.1设计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对投标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2.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3.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三)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资金到位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书面指令在15个工作日内将前期资金20000万元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未交齐者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另选中标人。
(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七)投标人(联合体,指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八)投标人(联合体,指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 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 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 号)等有关规定,投标截止日前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
(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十)投标人(联合体,指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最近一个评价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指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以投标截止之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评价最近一个评价年度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从业单位,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
(十一)投标人(联合体,指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需在“信用交通.山东(http://jtt.shandong.gov.cn/xyjt/jsp/shouye/xyjt/xypj/erji_xypj.jsp)进行“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安全生产信用C级企业、D级企业以及处于处罚期内的行业失信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安全生产”为准。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或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并填报相关信用信息,申请初始信用等级。未在信用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用信息的从业单位,无法参与此次项目。【对于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最近一个评价年度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从业单位,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1项施工同类业绩和1项设计同类业绩。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业绩的界定:
3.1设计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且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且合同额16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2施工同类业绩的界定:完成过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且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六、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7-19 09:30 开标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148号)
【第二开标室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8438685;
投诉咨询邮箱:lxsncgl@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莱西市青岛路 76 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近1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2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
7.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w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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