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 桃浦邮件处理中心(租用)分拣机配备工程生产信息系统和现场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SHYZCG 2022—025(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20202200320ZB)
3、项目概述:桃浦邮件处理中心(租用)分拣机配备工程(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1号)生产信息系统和现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预算168.3万元。
4、招标内容:
(1)包1:生产信息系统,含核心交换机2台,工作组交换机6台,无线AP19台,无线AP控制器1台,10kVAUPS1套,最高限价24.4万元。(含税价,包含供货及安装的所有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包2:视频监控系统,含枪式摄像机302台、球式摄像机28台、控制系统1套,最高限价112.2万元。(含税价,包含供货及安装的所有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包3:出入口控制等系统,含出入口控制系统1套、信息发布LED显示屏2块、信息发布控制系统1套、速通门1套、安检门2套,预算31.7万元。(含税价,包含供货及安装的所有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高于“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中各项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每包选取综合排名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可兼投兼中。
5、投标人资格条件:
针对包1生产信息系统和包3出入口控制等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针对包2视频监控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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