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211-DJG-LG(2022)第5号(总179号)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硅棒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能源 硅棒车采购, A06二三线还原炉满负荷运行,二线每台反应炉成品收割时至少需要5台硅棒车,1台硅棒车用来装碳头料,当两台反应炉同时收割时需要10台硅棒车且存在硅棒倒车捡碳头及廊道内交接问题;三线每台反应炉成品至少需要5台硅棒车,1台硅棒车用来装碳头料,当两台反应炉同时收割时需要10台硅棒车,目前还原二三线硅棒车数量不足以满足流转运输条件,为了能及时对反应炉进行收割安装作业需采购二线硅棒车10台,三线硅棒车5台。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投标人提供全新的硅棒车15台,其中A06二线硅棒车10台,A06三线硅棒车5台,包括:硅棒车内衬、扶手、轮子等。 1.2.2投标方应提供推荐一年操作用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清单应注明备品备件的需求量、规格、材质、产地、价格等。 1.2.3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备品备件的汉字版本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1.2.4构成硅棒车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5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发货到现场。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企业或贸易商。 贸易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3个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贸易商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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