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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货站搬运、司机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方航空物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方航空物流 吉林货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方航空物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方航空物流 吉林 货站搬运、司机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200909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月实际处理货邮量(

单价限价(

保底价限价(万元/年)(不含税)

合同交易上限(万元/2年)(不含税)

备注

1

进、出港货物及中转货物(及其他库区操作内容)

月实际发生量<2000吨

37.74

96

279.28

1.每月按照月保底价与管理考核方案支付服务费用,月保底价=年保底价/12。

2.每满一年,根据每月实际发生货量、对应的单价与管理考核方案计算服务费,补足与已支付的保底服务费的差额(如有)。

3.因安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外包方原因导致的年度外包操作费未达到保底值,则按照实际货量计算外包操作费支付。

4.货量预估:合同年货量预测约为3.7万吨/年。

5.单价以中标服务商报价为准。

2

2000吨≤月实际发生量<3000吨

36

3

月实际发生量≥3000吨

33

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搬运、司机业务外包服务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物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其他要求:

2.6.1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6%的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或2020年1月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6%的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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