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西公司黄金埠公司制粉系统智能巡检技术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黄金埠公司制粉系统智能巡检技术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392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应负责本项目设备、规定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供货,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
1)报价人负责本项目设备本体、附属设备、规定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设计供货,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
3)报价人应按照本技术文件要求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品牌)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文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报价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4)凡采购文件约定属于供货界面内的设备,即使采购文件描述有遗漏或不清楚或隐含,但属保证采购设备人身安全防护、可靠性、可用率和性能保证值所必须的内容,均在报价人供货范围内。
5)报价人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提供安装、调试工作所有消耗品(一切使设备可以进行第一次运行的必要材料和物品),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过程中的不合格项,报价人负责整改至合格,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2其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30天内,所有设备交货至黄金埠发电 计划经营部物资仓库。投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轮式巡检机器人改造或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关于轮式的关键信息页或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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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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