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GXTC-A1-22610110)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柜台种类
单位(米或组)
最高限价
(元/米或组)
1
现金柜台
米
12824
2
现金柜台附桌
组
1707
3
活动柜
组
852
4
邮政业务柜台
米
2827
5
邮政业务柜台附桌
组
2564
6
翻板门
组
1614
7
理财现金柜台
米
1329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须提供金融柜台、邮政柜台实际尺寸样品各一组。且投标人须提供所制作样品防弹玻璃、防爆玻璃检验检测报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及产品合格证。(注: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样品以视频方式厂验,开标现场须提交主要材料样块);
3.8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金融柜台)的制作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收款凭证;
3.9投标人须提供可以在工期内完成本项目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承诺书。
3.10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 及下属北京市 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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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