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以七师(投资)备[2018]00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阿克塔木换热站拆除重建(工艺类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24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9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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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奎屯市城区
3.工程规模:1、伊犁路:(天南街至团结北街)预制聚氨酯保温管规格为φ960 x 14,直埋管道长度2492米,拆除原DN500管道。2、伊犁路:(团结北街至英华里管道分支处)预制聚氨酯保温管规格为φ850x12,直埋管道长度1076米,拆除原DN500管道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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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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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阿克塔木换热站拆除重建(工艺类材料) |
阿克塔木换热站拆除重建(工艺类材料) |
30 |
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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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具有同等设备三项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3.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3.1—3.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料。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安全事故;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 3.7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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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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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5月25日 00:00:00至2022年05月30日 23:59:59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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