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三方环保验收服务单位采购(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三方环保验收服务单位采购(二标段)已由金沙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以金国资【2021】50号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金丽工业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环保验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第4号令等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黔广晟工程管理 受贵州金丽工业投资集团 委托,就金沙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三方环保验收服务单位采购(二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金沙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三方环保验收服务单位采购(二标段)
2、项目编号: GZQGS-CG-2022-JS0501
3、 4、项目联系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招标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招标主要范围: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评审备案、在线监测设备的对比监测、污水处理厂环评三同时监测及验收、排污许可证申报等,以便顺利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 (2)招标数量: 金沙乡镇污水厂(9个):金沙县大田乡、新化镇、安洛乡、石场乡、马路乡、太平乡、官田社区、中心社区、五龙街道。 (3)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期:完成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所有工作内容。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5)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金沙县大田乡、新化镇、安洛乡、石场乡、马路乡、太平乡、官田社区、中心社区、五龙街道。 (6)付款方式:具体合同中约定。 (7)其他事项(如现场踏勘等):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8、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证件:有效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9、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时至2022年06月06日17时; (2)购买采购文件 (5)磋商文件售价:每个项目点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2年06月10日09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磋商(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时30分。 12、磋商(开标) 13、PPP项目:否 14、招标人名称:贵州金丽工业投资集团 联系 项目联系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