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1/17-QT-100)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 不连沟矿井项目不连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不连沟煤矿带压区安全采掘技术研究项目已由华电煤业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2.2 项目规模:15Mt/a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不连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服务期3年;不连沟煤矿带压区安全采掘技术研究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2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1/17-QT-1003 | 不连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不连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含公司1000万元以下所有诉讼案件的代理,服务期3年。 | 200 |
CHDTDZ051/17-QT-1004 | 不连沟煤矿带压区安全采掘技术研究 | 不连沟煤矿带压区安全采掘技术研究,采掘工程技术研究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连沟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为执业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合伙人或在司法厅有备案记录的合伙人,事务所执业律师数量不少于30人,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项为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投标人若为分所或分支机构的,业绩必须是该分所或分支机构,其总所的业绩无效)。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连沟煤矿带压区安全采掘技术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井工煤矿巷道支护研究或方案设计等科技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主要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7.其他要求: 8.投标人需具有与煤矿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或工程实验室的高等院校或具有与煤矿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或工程实验室的研究院所等研究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