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七局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工程二期(全福连接线)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工程二期(全福连接线)试验检测招标计划已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
2.2服务范围:高速乐山城区连接线工程二期(全福连接线)工程检验检测项目检测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20天,具体以项目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须在乐山中心城区周边(市中区范围内)建有试验室,且具有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证。
3.9 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质(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