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业主2022年北苑、九联前置集包点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内容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2019;
三、项目概述:根据义乌市 “义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2〕14号-运管”采购需求,拟启动业主北苑、九联共计2个前置集包点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1.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均中标一个供应商,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6000万元。具体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业务量区间( |
最高限价单价(元/件,含税) |
权重 |
合同期限 |
技术要求 |
确定成交人数量 |
采购预算(含税) |
1 |
北苑前置集包站点需新招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
15万(含)以下 |
0.1572 |
10% |
2年 |
1.前置集包点供应商需满足每小时3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的设备,配备邮件安检设备,混合收寄台席不少于20台。场地要求在北苑工业区5公里半径范围内,1600平米以上(含100平两个经营组片区办公室) |
1家 |
3000万元 |
15万-20万(含) |
0.1453 |
15% |
||||||
20万-25万(含) |
0.1412 |
25% |
||||||
25万-30万(含) |
0.1405 |
25% |
||||||
30万以上 |
0.1363 |
25% |
||||||
2 |
九联前置集包站点需新招快递包裹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
15万(含)以下 |
0.1572 |
10% |
2年 |
1.前置集包点供应商需满足每小时3万件的业务处理能力的设备,配备邮件安检设备,混合收寄台席不少于20台。场地要求在九联工业区5公里半径范围内,1600平米以上(含100平两个经营组片区办公室) |
1家 |
3000万元 |
15万-20万(含) |
0.1453 |
15% |
||||||
20万-25万(含) |
0.1412 |
25% |
||||||
25万-30万(含) |
0.1405 |
25% |
||||||
30万以上 |
0.1363 |
25% |
注:
(1)各前置点预计采购金额1500万/年,具体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2)供应商提供设备、场地(1600平米以上,需提供两个会议办公室给片区经营组)、水电、物料(除编织袋、循环袋)、安检、转趟(前置点至四海基地或华东仓储中心)等其他耗材费用。
(3) 集包点月日均处理量(月日均处理量指每月总处理量除以每月实际处理天数)6万件以下,单价和数量均按6万件计算。
(4) 旺季期间(春节:腊月二十至腊月二十四、正月初十至正月十四)的结算费用,价格上调10%结算。
(5) 结算方式:按件计价,服务费按照实际发生量乘以服务单价计算, 月日均业务量达到某一报价区间则当月所有邮件业务量均按此区间的服务成交价结算。邮件处理量取数以甲方系统(新一代>监控统计>订单综合统计>收寄方式统计)取数为准。
(6) 两年合同到期后前置点设备归邮政方所有。
2. 报价:本招标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6%税率)、人工费、水费、电费、转趟费、物业、物料、处理设备、安检机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同时提供各处理环节的分项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拟需投标人投入的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主要设备 |
数量 |
相关配置要求 |
卸车斗 |
10 |
L3500*W1200*300/1500碳钢面板 |
混收设备 |
20 |
配置要求:CPU i3及以上、内存8G及以上、显示器19.5寸及以上、硬盘、高精度相机(必须能接入系统)、常亮光源、秤、键鼠 |
皮带线(一分六) |
160 |
W800,品牌电机,pvk 皮带,碳钢面板 |
总包装车传输线 |
88 |
W1000,品牌电机,pvk 皮带,碳钢面板 |
九宫格 |
36 |
L1000*W1000*H3000 |
安检机 |
1 |
符合邮政生产要求 |
装车伸缩皮带机 |
1 |
6升16米带液压 |
pda、蓝牙打印机 |
50 |
符合邮政生产要求 |
电子秤 |
10 |
符合邮政生产要求 |
电脑 |
4 |
配置要求:CPU i5及以上、内存8G及以上、显示器22寸及以上、硬盘、键鼠 |
监控系统 |
1 |
要求采用数字高清摄像头,在整个集包点区域内实现无死角覆盖;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对监控画面进行存储,保证存储时间在30天以上;建立门禁系统 |
缝包机 |
8 |
符合邮政生产要求 |
3. 合同期:合同期为2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
4. 项目
5. 需求部门:业主。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标包一与标包二资格条件相同)
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外包服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任意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
银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