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国咨控股集团 受福建中烟工业 委托,现对年度机动车辆保险-2022至2024年等(二次招标)(招标编号:2022-THXM017-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年度机动车辆保险-2022至2024年等(二次招标) | 福建中烟工业 保险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 、厦门鼓浪湾大酒店 、厦门通仙实业 、厦门鑫叶房地产开发 、厦门鑫叶物流服务 保险服务期限:2022年7月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厦门经营机动车辆保险资格的全国性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或其法人公司(总公司)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5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除了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外,还须另外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书面授权委托书;同一法人机构(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授权多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相应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7其它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8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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