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 郴州市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 郴州市 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采购编号:CZYZCG-20220315)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郴州市 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3、采购内容:
3.1 计划租赁满足全市各 当地运营条件、悬挂当地车辆牌照的揽投用电动三轮车127辆(含磷酸铁锂电池),租赁意向期三年。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负责标的车辆日常维护维修;当电池满电容量不足电池标示容量70%时,提供换电服务。
3.2 年度采购预算金额50.29万元,审定的控制价如下:
采购品目 |
控制价 |
预计采购数量 |
年度预算金额 (万元) |
郴州市 电动三轮车租赁(含磷酸铁锂电池) |
330元/月/台 |
127 |
50.29 |
3.3 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价,包括增值税及一切与车辆相关的购置税、车船税、车辆使用税、交强险费用等。
3.4 租赁车辆必须为工信部公告专用车型,必须由出租方办理完机动车牌照、喷绘指定外观后交付。*
3.5 车辆是行业知名品牌产品(提供资料)。
3.6 锂电池是行业知名品牌产品(提供资料)。
3.7 招标工作实施完成后,按投标单价及车辆到位情况,据实结算租赁费。
3.8 采购有效期:首次签订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评。考评合格且双方协商同意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3.9 如招标人连续三年租用上述设备,则三年期满后,供应商无偿转让租赁物给招标人,后续使用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2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运营资质。
4.3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4 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5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 禁投名单。
4.8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10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采购文件的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9时00分-2022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6.3 递交
6.4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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