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招标编号:STWZ-GZ2022-196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合肥车辆段发电车大功率发电机及相关附属装置中修项目委托上海铁路物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包件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中修时间 中修地点 一 发电车大功率发电机中修 1FC5 MPT-300 辆 19 按检修周期 合肥车辆段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装置喷漆、冷却风机中修检修 KTA19-1FC5 KTA19-MPT-300 辆 19 按检修周期 合肥车辆段 中修超修程项目 1FC5 MPT-300 辆 19 按检修周期 合肥车辆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修造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3.2许可和认证:符合《铁路车辆维修资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121号)中相关要求,通过中国铁道科研所资格审查,具有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D级修相应检修资质的维修单位,并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含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具备保证零部件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监视和测量设备。具备正常批量生产能力。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5供货业绩:投标人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相应供货和中修业绩,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及中修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提供近3年内(2019年至今)至少1台投标产品中修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最终用户验收及使用良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备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不良反映。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上海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以及2年内不得有国铁集团及管辖内的铁路集团公司、站段在信用评价、产品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通报或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得有在上海局管内已中标实施项目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仍未结束的情况;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上发布。 八、报名 招标人地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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