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综合保障基地项目电力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综合保障基地项目电力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项目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区综合保障基地项目电力工程,采用双电源供电模式,本次正式用电新装变压器安装容量4500kVA(2*1250kVA+2*1000kVA)。 2.5招标范围:按照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等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与接通正式永久用电相关的报建、试验、检查、验收、送电等全部程序的手续办理;按设计文件及清单完成土建、装饰、机电等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与施工、调试、验收,直至通正式永久用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中心配电室及区域配电室内10kV变压器、高压配电柜、直流屏组、低压柜的采购及安装;2、柴油发电机房柴油发电机的采购及安装;3、母线槽、桥架、电缆的购买及安装,上述配电室及室外电缆走廊(含用地红线范围内 电源进线的电缆沟)的土建施工、电缆井的土建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安健环设施和配套标识、指示标牌的制作安装等。未有详细叙述的内容以国家规范、招标文件、图纸为准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施工图纸),包括相关材料的供货、施工、调试、验收等内容。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办理过资质查验在有效期内,并负责核对表后线是否串户、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要求移交、正式送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通正式永久用电。 2.7项目规模:本项目概算约9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派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1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投标及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期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列表”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限制期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列表”见附件),投标人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的截图;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3.8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