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或省 发布同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则本项目合同自动失效。本项目合同期限未满时,中标人同意招标人提前1个月通知即可单方解除本项目合同,中标人不以此追究招标人任何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同时须承诺具有完成本项目约定的业务代办服务能力。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如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相关信息,须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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