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洪设经开区招字[2022]第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华理工大学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与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江西省发改委以赣发改设备【2021】1098号文和赣发改投资【2022】3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
3、建设规模:地块总占地面积15.84亩,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979.21平方米,新建1栋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574.23平方米;新建1栋实训基地,建筑面积4305.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4.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51.58平方米);新建1栋门卫室(含地下消防泵房),建筑面积9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42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综合管网、绿化等室外总图工程。
4、项目总投资:17598.73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7766.55万元;勘察费约 25.04 万元;设计费约 206.61 万元。
5、招标范围:EPC 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5.1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修(含二次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绿化工程、室外围墙工程、工艺设备配套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及后续技术服务和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5.2 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图纸范围内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5.3 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它项目,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5.4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含外业见证),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6、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周期、设计周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48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7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合格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本项目设置设计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名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给予补偿 3 万元整、第三名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补偿 2万元整,其它的不予补偿。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后,对被补偿单位的设计成果招标人具有使用权。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含)以上;
(4)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专业:建设工程类专业);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可与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以及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注:以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任职员工,其中本项拟投入人员中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但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和设计单位)为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另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以竣工备案表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内的建安工程费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内的工程建安投资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拟派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内的工程建安投资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79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本项(1)、(2)、(3)可为同一业绩,也均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施工业绩须可网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人代表以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7、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三家,且只允许按不同专业资质(勘察、设计、施工)分工联合,由联合体所有单位盖章以及所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8、根据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精神: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南昌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