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委 托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220千伏升压站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 新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2022年扩建,新增1台300MW主变,以及配套相应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及送出线路工程、车库和2座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
220kV变电站扩建规模300MW,建设1台300MVA主变压器。220kV本期、远期线路1回,22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与前期#1主变分开运行。主变35kV侧配置接地变及小电阻装置1套,35kV本期、远期线路10回,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设置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5回线路、1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变电站共有两路站用电源,35kV I段接入1路站用电源进线,另1路采用外引。主变高压侧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或间隙接地方式,35kV侧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
本期出口工程新建1回线路,以单回220kV线路接入大庆500kV汇集站,长度约为26km。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范围
(1)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2)监测范围
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具体以本项目环境保护表为准。具体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准。
1.2.2工作范围
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根据本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环境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4)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5)委托人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1.2.3工期要求
服务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若投标人不具有该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机构或单位实施监测任务,拟委托企业资质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资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或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近3年内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历。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一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其它电力工程项目环保监理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6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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