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晨晟招标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曲靖卷烟厂2022年至2024年(3年)卷烟生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 2.3 招标范围:曲靖卷烟厂2022年至2024年(3年)卷烟生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内容以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服务内容:曲靖卷烟厂2022年至2024年(3年)卷烟生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包括:制丝车间搬运、清洁,卷包车间搬运、清洁,成型车间搬运、清洁,动力车间清洁,制丝车间、卷包车间公共区域清洁)。 2.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按《质量检查评价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评价为合格的且下一年预算获批后,续签下一周期合同。 2.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相关管理、验收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或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将以上网站截屏内容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对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进行复核的依据,复核结果与投标人提供截图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查依据) (4)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不属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干部职工本人及干部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的非上市公司、企业”。(1.投标人提供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2.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5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资格条件
4.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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