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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架修工艺设备01包(大型基础设备)公告

   日期:2022-06-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架修工艺设备01包(大型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招标条件 徐州地铁集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架修工艺设备01包

(大型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地铁集团 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3﹞3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架修工艺设备01包(大型基础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

2.工程概况: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龟山北侧的路窝站,线路沿老徐萧公路-西三环-淮海西路-大马路-穿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三环东路-和平路-珠山路走形,止于高铁徐州东站。一期工程线路右线全长21.89m。设站18座,在线路西端徐萧公路以南、路窝村以西设置杏山子车辆段,在线路东端京沪高铁以东、京福高速公路以西、徐海公路以北设高铁停车场。

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为2024年;近期为2031年;远期为2046年。

3.期:本招标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预验收应在2023年6月30日(暂定)以前完成

4.交货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

2.标包划分:1个标包。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固定式轴承压装机轮对荧光磁粉探伤机、转向架升降机、车轮车床、轮对激光除漆设备、构架智能清洗设备转向架静载试验台八点称重设备中至少任意1项的设备制造商。若上述某项设备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必须得到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在2017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少于1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工艺设备或架大修设备集成包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所投货物固定式轴承压装机、轮对荧光磁粉探伤机、转向架升降机、车轮车床、轮对激光除漆设备、构架智能清洗设备、转向架静载试验台、八点称重设备须分别具有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仅限地铁和轻轨行业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

4.投标人拟派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7.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本项目执行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在 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

.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伍万元。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48362

开户名:徐州市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 ,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招标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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