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桩基检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桩基检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46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新建2套400MW(F)级“一拖一”双轴布置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蒸汽轮机采用抽凝供热式机组。每套机组包括1台F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
2.1.2 招标范围:对抽取的检测基桩进行静载试验、高应变检测、低应变检测等;检测仪器、设备等的准备、进退场、转移等;静载试验加荷体吊装运输,转移及进退场;提供检测报告及资料整理等。
2.1.3项目总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桩身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工程的的桩基检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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