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青海宁北发电 唐湖 两台机组净烟气在线CEMS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宁北发电 唐湖 2×13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并按照HJ/T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及HJ/T 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执行及按照脱硫、脱硝系统运行要求、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负责拆除原有4台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 4 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按照HJ/T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及HJ/T 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执行及按照脱硫、脱硝系统运行要求、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拆除原有4套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 4 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负责拆除原有4套CEMS设备及辅助设备后,提供 4 套完整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系统及辅助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产品具有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主要人员资资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机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11日~2022年6月15日 8:30~11:30,14:30~17:30(双休日正常发售)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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