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安防产业园一期(一标段)建设项目已经萍开发改字〔2022〕152 号文批准,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总投资约5180.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953.25万元。
2、工程项目建设 3、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约为1031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2栋定制厂房,其中一栋厂房建筑层数为四层,建筑面积约为8750平方米,一栋厂房建筑层数为三层,建筑面积约为4950平方米。配套电气工程、给排水、道路、停车位、绿化、围墙等基础配套设施。考虑实际功能使用要求须满足企业需求,同时符合国家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有关标准规范。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4、质量等级: 设计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70日历天(设计及施工),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1.3.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人员要求 2.1拟派本 2.2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 2.3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2.4其他人员:拟派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子证书; 2.5本工程拟派的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资料员)必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2.6拟派 3、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招投标报名时间前36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公布被法院判处行贿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2本项目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开标时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投标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2019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在开标前一个月之内有效(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4.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 3.5其它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分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江西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向社会公布的信用信息评价得分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意投标者自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北京时间),在 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附件等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月 日 : ,地点为萍乡市 。 五、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