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昌元街道玉屏社区、桂花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二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社区(四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四期)EPC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区昌元街道玉屏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荣昌区昌元街道桂花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四期)、荣昌区昌元街道桂花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二期)工程、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社区(四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荣昌区昌元街道玉屏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二期)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荣发改审〔2021〕20号、荣发改审〔2021〕21号、荣发改审〔2021〕22号、荣发改审〔2021〕390号、荣发改审〔2021〕391号、荣发改审〔2021〕3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荣昌区昌元街道玉屏社区、桂花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二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社区(四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四期)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1)玉屏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提升,涉及居民4531户,人行道改造11906㎡,小区内部场地改造19940㎡,公共活动场地改造865㎡,巷道改造8349㎡,户外休闲座椅71个,健身器材10套,户外垃圾桶89个,雨水管网改造约5283米,污水管网改造约6279米,给水管网约4039米,弱电管网改造约3279米,化粪池清掏约32座等。主体改造(二期)工程改造内容包括增设底商广告位面积约3810㎡;改造屋面防水35460㎡;外墙立面主要包括外墙清洗、部分修补瓷砖墙面,面积共约205510㎡,更换空调支架约1629个,新增空调冷凝水管约14870米,屋面落水管约5380米,拆除并新增雨棚长度约3790米;单元楼梯间翻新面积约32880㎡等。(2)桂花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提升,涉及居民1300户,人行道改造7351㎡,活动场地改造10459㎡,新增户外休闲座椅63个,健身器材11套,户外垃圾桶63个,新增油烟净化机733台,雨水管网改造约1032米,污水管网改造约1032米,给水管网约950米,弱电管网改造约932米,化粪池清掏约28座等。主体改造(二期)工程改造内容包括增设底商广告位面积约2090㎡;改造屋面防水28650㎡;外墙立面主要包括外墙清洗、部分修补瓷砖墙面,面积共约139270㎡,更换空调支架约360个,新增空调冷凝水管约6683米,屋面落水管约3945米,拆除并新增雨棚长度约2131.43米;单元楼梯间翻新面积约28228㎡等。(3)板桥社区(四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老旧小区外墙整治63600㎡、房屋屋面违章搭建拆除约31150㎡、新建坡屋面约21765㎡、防盗网拆除更换约380个、房屋屋面防水治理约14090㎡、规整空调机位约852个、室内灭火器约500套、单位楼梯间修缮约24350㎡等相关建设内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四期)改造内容包括老旧住宅区增设景观灯93个,增设户外座椅40套,增设户外休闲娱乐座椅11套,增设健身器材5套,增设户外垃圾桶46套,增设户外垃圾回收站7套,增设宣传栏9套,增设乔木40棵,灌木200平方米,彩色混凝土铺装改造8708平方米,透水铺装改造9831平方米,雨水管网改造约2500米,污水管网改造约2500米,给水管网约2500米,化粪池清掏约15座,弱点管网改造约2500米,规划停车位约160个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4308.989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17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保修阶段全程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即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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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