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青海宁北发电 唐湖 脱硫脱水皮带机更型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唐湖 为总装机容量2×135MW国产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为石灰石湿法脱硫,脱水系统为真空带式脱水机,唐湖脱水皮带机自2010年投运使用至今,根据煤质变化需求进行脱水机更型,原有脱硫脱水系统过滤面积仅为7m2在锅炉使用高硫分煤质时吸收塔供浆量较大,脱硫脱水系统不能够满足吸收塔浆液密度平衡,因此,为了有力的保障机组的安全运行,进行脱水皮带机更型,乙方负责设备供货及生产现场安装、调试及并168试运行及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按照《石灰石湿法脱硫工艺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179-2018《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执行及按照脱硫系统运行要求、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拆除原有一台脱水皮带机及部分辅助设备后,提供1套完整的脱水皮带机系统及部分辅助设备、设施安装,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负责拆除原有脱水皮带机设备及部分辅助设备后,提供1套完整的脱水皮带机系统及部分辅助设备、设施安装,包括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脱水皮带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单位承担拆除及安装工作,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拆除及安装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允许拆除及安装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皮带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商可提供所投设备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11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如有)、本人身份证。
1.9.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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