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原料油过滤器1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催化汽油加氢装置1278/2】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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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原料油过滤器1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催化汽油加氢装置1278/2】(WZ20220712-2117-829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原料油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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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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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催化汽油原料过滤器 | 1.00 | 台 | 包1-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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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滤芯、开关球阀须满足分包商清单要求,使用“或等同”分包商需在投标前提前澄清并经业主同意。 3.1.7 每个滤简配单独的气动球阀,不使用多通道阀门。 3.1.8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9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0 业绩要求:要求提供近10年 (合同交货期为2012年1月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至少2台(含)设计流量不低于100m3/h,介质为汽油、 柴油、煤油的固定列管式自动反冲洗过 滤器产品,且至少有1台运行满3年(合同交货期在2018年12月31日前视为运行业绩满3年),产品绩证明的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及产品数据表。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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