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橡胶厂设备更新压块机-J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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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橡胶厂设备更新压块机-J(WZ20220704-2111-846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成橡胶压块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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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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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成橡胶压块机\150包/h PN200 304 液压 | 3.00 | 台 | 包1-压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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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证书或者等同要求的中国相关认证 3.1.7 投标人满足付款条件和交货进度要求。 3.1.8 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投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1.9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10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1 备品备件不少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3.1.12 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内近三年丁苯橡胶行业不少于五家的压块机业绩,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压块机参数不低于招标要求。 3.1.13 压块机腔体应满足中国石化标准托盘升级改造的目标 3.1.14 投标单位发现与该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存在偏差或更优化的方案时应进行澄清并在技术文件中单独说明。 3.1.15 投标单位须承诺此次投标所提供的压块机是自行制造的。投标单位在国内各地至少有三个以上的备件库,以保证备件的及时供应。 3.1.16 投标单位所供压块机本体及控制系统需保证与现场压块机原液压系统完全匹配(包括接口)。 3.1.17 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技术协议中加“★”的条款,相关内容需逐条响应。所有偏离必须澄清,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所有技术差异及偏差原则上将认为不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1.18 分包商清单需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执行,卖方技术方案中的分包商清单应明确,不应再带有“或相当于”字样。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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