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贵溪经开区光伏发电智慧能源项目(G320以南、G320以北)已通过贵发改字〔2022〕292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争取银行贷款及项目单位自筹, 该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建设规模: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为100MWp及建设240kW一机四枪直流充电桩100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搭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 2.4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可研、勘察、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验收直至正常并网运行阶段为止的全过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及有关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阶段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最终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结算与工程决算工作。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完成共60个日历天。本项目分批推进,最长不超过三年,按合同具体约定。以招标方项目开发场地交付日起算。 序号 服务内容 工期要求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10天 2 初步设计报告 10天 3 工程勘察 10天 4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 10天 5 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 20天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需满足前期踏勘及咨询评审意见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不少于5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个容量≥2MW)设计业绩(包含EPC总承包项目)。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单个容量≥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职务。 (4)投标人拟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最少2名,要求电气和土建各至少1名,且每名现场设计代表须曾参与过不少于3个发电项目建设(光伏、风电、火电、水电均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1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 6.2开标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网 监督部门:贵溪市国有控股集团 监督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其他公告内容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