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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航空服务部珠海(保税区)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珠海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航空服务部珠海(保税区)酒店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908801

1.3 项目类别:货物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珠海南航明珠酒店(以下简称珠海酒店)计划于2022年8月搬迁至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新址未配备电视机,需要为酒店客房、公共区域及会议室安装不同类型的智能电视,以满足酒店正常收看电视节目需要。项目总预算320.68万元(含税)。

序号

品类

品名

规格/型号/形状

产品标准

包装要求

单位

预估

数量

单价限价(元 、人民币、含税)

1

客房电视

智能电视机

43英寸

国标

箱装

4

2870

2

客房电视

智能电视机

50英寸

国标

箱装

848

3100

3

客房电视

智能电视机

55英寸

国标

箱装

161

3350

4

会议电视

智能电视机

75英寸

国标

箱装

14

4250

以上采购数量为估值,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订单数量为准,每台电视配备挂架,总限价320.68万元(含税)。

1、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采购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采购若干台智能电视,实现酒店客房正常收看直播及点播节目

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

自合同签订完并支付订金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交付,并于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

2.2 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6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至少1份。)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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