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南辉科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就娄底市 中心所二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
二、代理编号:HNHK-YZ-20220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拆除原有部分墙体、门、墙面饰面层、天棚吊顶,重新做墙面饰面层,天棚面、门、室外楼梯及雨棚等。
五、采购控制价格:21万元 (验收付款结算方式:按进度付款)
六、工期:3个月(项目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七、保修期:按国家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
(保修期从实际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算)
八、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2000年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个月(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三个月(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1.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1.5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 、娄底市 禁投名单。
-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注:所有证件需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供应商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十、公示网站、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公示网站:业主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递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2、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精神,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场内交易规范有序,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开评标现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C,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系统查询为绿码,外市人员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后24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近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没有封控管控区旅居史、没有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者有共同暴露史,通行行程卡不带*号,否则将不能进入投标现场。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另行通知。
十三、监督举报受理二维码:
十四、
采 购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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